13日,國務院副秘書長、國家信訪局局長舒曉琴針對依法逐級走訪工作表示,對於上級機關不予受理的越級訪,基層特別是有權處理的部門不能以任何藉口推諉卸責。(6月15日《新京報》)
  在上級機關不受理越級上訪的情況下,地方政府借鑒楓橋經驗,將問題化解在本地、化解在萌芽階段,應是信訪改革的初衷。信訪官員也提出了倡議,要求“基層部門不能以任何藉口推諉卸責信訪案件”。然而,如果倡議只停留在口頭上、紙面中,就只是一個美好的願望。
  想想看,近年來越級上訪,為何越演越烈?這裡面,固然有“青天情節”作怪,但更最主要的原因,恐怕是“上訪管用”。試想,同一個信訪事件,如果上級關註了,一周就可能解決。倘若,在地方耗著,一年也不會有動靜,群眾會走那條路?群眾迷信“上訪管用”,其實就是對基層單位推諉卸責、效率低下的“用腳投票”。畢竟,能在本土解決訴求,誰也不願意費時費力的去折騰!
  事實上,越級上訪的根源,大多是基層政府不作為、亂作為。而取消越級上訪,沒有了信訪排名的壓力,卻要求地方政府能主動而為,破解自己惹的禍,可能麽?
  應該說,取消信訪排名、非正常上訪,有利於幫官員結束看訪、截訪等信訪亂象,以便騰出精力來,更好的以問題為導向,把矛盾化解在本地。但同時,也要預防官員“無壓一身輕”,把群眾的訴求束之高閣。信訪官員告誡基層不許推諉,應該說是發現了苗頭。然而,讓基層部門不推諉,一句倡議並不是藥方。
  保證基層部門不推諉,靠倡議不如靠制度。一方面,不受理越級訪,信訪部門不能認為這是甩包袱。相反,騰出大量時間和精力的信訪部門,更應加大制度建設的力度。比如,加大對官員推諉,造成矛盾上移的監管、追責力度,讓地方官員在取消非正常上訪後,也不敢偷懶。另一方面,要完善網上信訪的受理制度。要讓訪民,即使不到省城、不進京,也要起到同等效果。保證取消信訪排名、非正常上訪後,讓地方政府依然感覺到信訪壓力。
  文/薛家明  (原標題:倡議不是破解“基層推諉”的藥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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